現場動平衡儀振動類別的劃分主要應滿足下列三點要求:
(1)現場動平衡儀要列全目前運行機組可能發生的各種振動故障原因,否則診斷的嚴密性方面會出現漏洞
(2)現場動平衡儀分類方法應簡單而嚴密,F場動平衡儀即通過較為簡單的振動測試,現場動平衡儀對要診斷的振動作出嚴密的分類。不能只在依靠復雜的測試、分析和診斷之后,現場動平衡儀才能對機組振動進行分類
(3)現場動平衡儀避免各類振動故障原因及其特征的相互交叉,否則會給深入認識振動故障的原因帶來嚴重的障礙,而且給快速、準確地作出肯定的診斷帶來困難。
為了滿足上述三點基本要求,研究人員從20實際60年代開始探索,尋求新的機組振動分類方法,經過20多年的不斷改進和完善,終于在20實際80年代初提出,將現場動平衡儀機組振動分為十一大類,即普通強迫振動、電磁激振、高次諧波共振、分諧波共振、拍振、撞擊振動、隨機振動、軸瓦自激振動、參數振動、汽流激振、摩擦渦動,F場動平衡儀各類振動這種各類分類方法可以滿足正向推理診斷振動故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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